荆州两部门联合发文: 房产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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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建金〔2017〕246号文件精神。 近日,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和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住建部文件精神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建金〔2017〕246号文件精神。

近日,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和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住建部文件精神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并将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需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扰、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应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确保公平选择房源。

近期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和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长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此通知后要主动自查,迅速按照要求规范销售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在整改完成前将暂停项目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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